杨位明同志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 
   
   
 
 
     
 

各位副主任、各位委员、各位代表、同志们:

 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的议程已进行完毕。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、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报告;对高铁新区建设的有关事项作出了决议;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“滕州十大人民功臣”荣誉称号的决定;依法任命了“一府两院”工作人员。在此,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被任命的同志表示热烈祝贺!希望你们牢记使命,恪尽职守,在建设幸福滕州的征程中创造更大的业绩。下面,我再讲三点意见:

一、加大宣传,强化监管,不断提升我市环境质量

    近年来,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,按照“热情、高效、规范、严谨”的原则,以建设项目环评审批、竣工环保验收、环保“三同时”等工作为抓手,有效防控新污染源的产生,全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。

   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,城市化工业化的加快推进,污染问题也随之而来,大气污染、水污染、噪音污染等,这些无不影响、危害着我们的生活。因此,环境保护成为当前各级政府共同关心并竭力处理的一件大事。这不仅是为了我们当今的生活质量,更是为了我们子孙后代和永续发展。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,一要加大宣传力度,让环评工作深入人心。要大力弘扬生态文明基本理念,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教育,广泛普及生态环保基本知识。着重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重点企业负责人的环保知识培训,不断提高他们依法行政、守法经营的意识。二要加强环评监督管理,严把准入关。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和环境质量现状,提高环境保护门槛,严格限制能耗高、污染重、缺乏治理能力的企业入户,有效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。三要做好跟踪检查,严格落实三同时对已经进行环评的项目,要对其“三同时”执行情况以及项目投产或使用后产生的环境影响情况进行跟踪督查,确保企业长期稳定达标排放。四要严格执法,加大查处力度。对未批先建、未落实环保三同时、长期试运行等违法行为,坚决依法查处、从重处罚,让污染者不能污染,不敢污染,不想污染,保障和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。

二、提高认识,优化机制,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

    近年来,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,以工作创新为动力,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,不断探索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新方法、新途径,为化解社会矛盾、消除民间纠纷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。

    人民调解制度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的民主政治制度,因其节约诉讼资源和诉讼成本,以及化干戈为玉帛的良好社会效果,而被西方学者誉之为东方经验东方一枝花一不误工,二不花钱,三不伤感情,人民群众对这种非诉讼调解方式青睐有加。因此,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这种方式发扬光大,让这枝花开放得更娇艳。一要深化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创新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,司法行政部门要更加重视人民调解工作,切实抓好人民调解法的贯彻落实工作,努力将纠纷化解在基层、消灭在萌芽状态,避免民间纠纷激化升级。二要加大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力度。要进一步改进人民调解法宣传方式、提升宣传效果,让全市各行各业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人民调解制度,信任人民调解方式,努力使人民调解成为社会组织、人民群众解决纷争的第一选择。三要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。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,针对医疗卫生、道路交通、物业管理、环境保护、征地拆迁等区域或行业化解纠纷的需要,积极建立完善行业性、专业性、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。四要优化调解工作机制。要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、诉讼、仲裁等制度的衔接,进一步完善衔接工作机制,拓宽人民调解工作领域,增强调解工作实效。五要加强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。要积极解决人民调解委员会队伍建设及经费保障等困难和问题,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,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

三、学以致用,严格自律,大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

    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,积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正确处理工学矛盾,认真学、仔细查、严肃改,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、坚决反对“四风”过程中,当先锋、做表率,躬身践行,以优异的成绩展示人大常委会的风采,以良好的形象彰显人大的公信力。